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吉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科技自立自强,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在重点行业领域培育优秀青年创业项目,促进广大青年弘扬创业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组织动员全省广大青年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精彩篇章,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团省委、省科协、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长春净月高新区管委会决定共同举办第九届“创青春”吉林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喜迎二十大 创新创业赢未来
二、赛事安排
(一)组别设置
本届大赛设置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数字经济、社会企业等四个专项赛,各专项赛分设创新组、初创组、成长组,其中乡村振兴专项赛另设电商组。
创新组指未进行企业登记注册,尚处于商业计划书阶段的创业项目;初创组指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成长组指企业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电商组指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含)的创业项目。企业创办年限划分以2022年6月1日为界。
1.科技创新专项赛。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
2.乡村振兴专项赛。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休闲旅游等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
3.数字经济专项赛。关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运用数字经济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的项目。
4.社会企业专项赛。关注以协助解决社会问题、改善社会治理、服务特定群体或社区利益为首要目标,以创新商业模式、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手段,所得部分盈利按照其社会目标再投入自身业务、所在社区或公益事业,且社会目标持续稳定的项目。
(二)参赛人员
年龄35周岁(含)以下〔1987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中国公民。其中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且团队中30周岁(含)以下〔1992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数比例不低于50%。
(三)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四)申报要求
1.已进行企业即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涉及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须有相关资质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企业股份〔个体工商户第一申报人应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第一申报人应为法定代表人〕。
2.未进行企业注册的参赛项目,须提交商业计划书, 对市场调研、创业构想、项目发展等有详细介绍。可同时出具专利、获奖、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第一申报人须为产品开发、项目设计主要负责人。
3.参赛项目须登录“吉青飞扬”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进入“创业大赛”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激励服务
各专项赛分组评出金奖、银奖、铜奖。获奖项目将获得奖杯、证书及相关青创服务支持。
1.培育孵化。获奖项目可对接入驻吉林青年创业园(一园多区),符合条件的可优先申请入驻吉林青年创业园(净月园区)。
2.融资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积极对接贴息贷款(基础利率3%贴息),并推荐股权投资机构。
3.会员推荐。获奖项目负责人优先推荐加入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省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省青年电商协会、省青少年新媒体协会。
4.展示交流。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全国、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等相关活动。
四、工作要求
各市(州)团组织可结合当地发展情况和产业导向,举办本地“创青春”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及相关活动,积极动员、遴选、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加全省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在组织活动中,要严格落实属地防疫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防疫责任。
联 系 人:王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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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于 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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