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OS相机技术与应用产业园 入孵政策

分类:内部政策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2-17

      为加速CMOS相机技术与应用相关项目落位,推动产业链条式发展,补齐发展短板,筑牢优势长板,培育产业集聚、优势互补的光电产业新生态。根据经开区与长光视园公司合作协议,制定本政策:

第一章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政策适用于由长光视园公司引入,租赁入驻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限定区域:“五小栋”),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税务征纳关系和统计关系均在本园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第二条 本政策重点支持引进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弥补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业层级的创新型项目,包括CMOS高端图像传感器、CMOS相机、高端光学仪器与装备、生物医疗仪器、微电子装备,以及相关材料、元器件等产业项目。

第二章 认定标准

      第三条 对经认定和批准的入驻企业或项目,实行“3+2式”培育期制度,自入驻之日起,最长连续给予五年租金减免支持。认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入驻前企业成立不满3年,入驻首年给予免租;入驻第二年起,年产出强度不低于3000元/㎡,经考核认定,当年给予免租;企业最长享受免租期不超过三年;免租期结束后,第四年、第五年年产出强度不低于5000元/㎡,给予考核年度房屋租赁费50%的减免。

      (二)入驻前企业成立满3年,入驻前一年产值应不低于5000元/㎡。自引入年度起,年产出强度不低于5000元/㎡,经考核认定,当年给予免租,最长享受免租期不超过三年;免租期结束后,第四年、第五年年产出强度不低于7000元/㎡,给予考核年度房屋租赁费50%的减免。

      (三)为加强对研发型企业支持力度,对当年获得一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或两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企业,经考核认定,产出强度给予放宽1000元/㎡。

      第四条 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入驻企业自迁入之日起三年内,如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大于企业年度区级综合贡献,按企业年度区级综合贡献的50%给予企业奖励。第四、五年按照年度区级综合贡献的30%给予企业奖励,研发投入以第三方专项审计为准。

      第五条 企业入驻园区后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50亿元,分别给予企业核心管理团队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企业确保将资金拨付到核心管理团队成员。

第六条 对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经开区管委会条件允许情况下,优先提供人才公寓。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有子女入学需求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开区管委会优先协助解决其子女在经开区入学的需求(急需紧缺人才由园区界定)。

第三章 特殊政策

      第七条 为推动长光系企业快速发展,便于企业后期增产扩能,对长光投资企业加大用房政策支持力度。

      (一)入驻前企业成立不满3年,直接给予三年免租,最长享受免租期不超过三年;入驻第四年、第五年,当年产出强度不低于3000元/㎡,经考核认定,给予房屋租赁费50%的减免。

      (二)入驻前企业成立满3年,入驻当年起,年产出强度不低于3000元/㎡,经考核认定,当年给予免租,最长享受免租期不超过三年;免租期结束后,第四年、第五年年产出强度不低于5000元/㎡,经考核认定,给予房屋租赁费50%的减免。

      (三)为加强对研发型企业支持力度,对当年获得一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或两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的企业,经考核认定,产出强度给予放宽1000元/㎡。

      (四)对当年有重大发展调整的企业,当年可采取一事一议形式另行协商产值要求。

      第八条 对于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项目的直接征集工作,长光系企业纳入长春光机所长光集团统一推荐范围,优先向省市推荐。

      第九条 长光系企业作为长春光机所投资企业成员,优先参与集团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

      第十条 对长光系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对人才公寓与有子女入学需求的,除在经开区管委会协助解决外,长光集团并行协助解决相关需求。

      第十一条 急需人才分为高级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级技术人才三类,具体认定标注如下:

      (一)高级人才。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1)享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2)获得省级以上经费资助课题/项目的第一主持人;(3)作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得过省级以上科技奖励;(4)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5)拥有发明专利或者国内先进专有技术在公司实现产业化;(6)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硕士以上学历人员;(7)在企业中占有不低于5%的股权比例;(8)企业因生产或经营需要重点引进与培养,特殊推荐人员。

      (二)高级管理人才。指在企业经营或管理部门中担任经理以上职务,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管理类职称,对企业经营和管理有突出贡献且年薪在1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才。

      (三)高级技术人才。指在企业生产或研发岗位担任重要工作,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对企业生产和研发有突出贡献且年薪在1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人才。

第四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二条 长光视园公司作为长春经开光电信息产业园(“五小栋”)的运营主体,负责入驻企业及项目招商、资质审查与组织实施、评估与政策兑现、统一规划与实施。

      第十三条 项目审批程序:

      (一)经开区管委会与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共同成立入驻项目评审委员会,对入驻项目进行评审,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准予入驻。评审委员会由经开区管委会、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第三方专家组成。

      (二)长光视园公司负责项目前期洽谈、踏查和资料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形成预审意见,报入驻项目评审委员会讨论研究,对评审会决议通过,同意入驻的企业或项目,与其签署招商(入孵)服务协议,并组织企业与经开国控签署正式三方租赁协议。

      第十四条 政策兑现标准和方式

      (一)兑现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由园区运营公司长光视园协调入驻企业组织兑现申报、宣传、指导工作。

      (二)对于入驻的企业或项目的房租,给予“三免两减”减免政策,即前三年免租金,第四、五年租金减半的房租优惠政策。自入驻之日起计算,给予租金直接减免的形式。如当年年末企业营业收入经园区考核不达标,应以签定租赁房屋协议约定的租金为标准,全额补缴房租,补缴期为当年考核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房租减半期间,租金按照半年缴纳,下半年度租期开始前30个工作日内缴纳本期租金,租赁方确认收到租金后开具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入驻企业。

      (三)园区负责对入驻企业进行考核。对房租减免政策,形成考核意见报经开国控公司审议,审议通过后对入驻企业进行减免。对资金支持政策,形成兑现意见报经开区经济发展局审议,审议通过后由经开区拨付资金至入驻企业。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五条 申请入驻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应积极配合园区开展工作,定期向园区提交、报送材料,汇报项目实施进度等情况,配合省市区对园区的工作调度等有关工作。当项目单位发生股权变动、注册地址或名称更改、项目建设目标及建设内容等重大变更的,应向园区申请调整或报备。

      第十六条 园区对入驻的企业或项目定期进行考核,一般为每年一次,收集汇总入驻企业的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局公章)及占用面积平面图,以此作为核算营业收入及房租收取的凭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园区应及时反馈考核意见,帮助企业分析原因,寻找对策。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或累计三次考核不合格的,园区与经开区有权终止租赁协议。同时,对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总体目标和主要建设内容的,或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园区与经开区有权终止协议,并收回已兑现的全部政策补助。

      第十七条 入驻企业如退出园区,须经长光视园公司考核同意。对于享受本政策支持的入驻企业,应在经开区持续经营,自享受政策结束之日起五年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数据统计或生产经营行为不得迁离经开区,发生迁离的,需退还所享受的全部政策扶持资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以上条款提到的入驻企业,需与园区运营公司长光视园签订招商(入孵)协议。企业入园前注册地在经开区的,不享受本政策,中科院长春光机所所属企业不受该条款限制。

      第十九条 对非长光系企业,在后续该公司开展融资/增资工作时,长光视园拥有优先认购权,原则上初创期企业(成立不超过3年),融资/增资后长光视园的持股比例不低于5%,不高于15%。对于成长期企业,根据企业发展与实际评估值一事一议。此外,对冠“长光”字样名称的企业,如企业由长春光机所成果转化成立,则对股权不作明确限制;如企业非长春光机所成果转化成立,要求长光集团与长光视园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20%;特殊情况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求一事一议。

      第二十条 以上条款提到的产出强度(营业收入)以入驻企业的年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局公章)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入驻企业同时享受经开管委会出台的非同类政策。以上政策期不超过企业与园区运营公司长光视园签订的《CMOS相机技术与应用产业园招商(入孵)服务协议》期限。

      第二十二条 针对省市重点引进、长春光机所重点推进,能够解决产业关键问题,延伸产业链的重点项目,视企业或项目情况“一事一议”,酌情调整。

      第二十三条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长光视园公司负责解释。

长春长光视园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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