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政策二:双创政策|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分类:外部政策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17

  前言

  为服务广大青年创业者兴业创业,小编梳理了我省出台的“双创政策”,即日起将陆续推出,一起来围观吧!

  “ 第一章 补贴奖励方面 ”

  1.7

  01

  政策内容

  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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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省住房公积金

  03

  政策来源

  《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的若干政策措施》吉政办发〔2019〕3号

  1.8

  01

  政策内容

  对有成长潜力和市场前景的领军企业、骨干企业,予以研发费用补贴、贷款贴息、上市奖励、贷款担保等政策。对与证券公司签订辅导保荐协议并纳入省级“腾飞类”企业培育库的拟上市企业,给予上市前期补助。对拟赴境外上市的省内企业,参照境内上市标准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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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贷款贴息和上市融资奖励--吉林省工信厅民营经济处

  03

  政策来源

  《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的若干政策措施》吉政办发〔2019〕3号

  1.9

  01

  政策内容

  (1)长春新区对新认定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次认定成功,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入区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2)长春新区对新认定的或新入区的长春市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3)长春新区对企业荣获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或特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承担单位(国家级前三位承担单位,省级第一承担单位)分别按照国家级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省级15万元、10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4)长春新区对入驻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加速器,并经考核认定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房租价格50%的补助,最高每月20元/平方米,补助面积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最多支持3年。享受省、市房租补助但未达到区级补助标准的,由新区对差额部分给予补助。

  (5)长春新区对新认定的牛羚、瞪羚、独角兽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20万元、100万元奖励。

  (6)长春新区对新获得授权的欧美日发明专利,每件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经国家知识产权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并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的,每件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有关部委植物新品种确认证书的,每件给予一次性5000元奖励;对发明专利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每件给予一次性1500元奖励;获得授权后每件再给予一次性1500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一次性1500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每件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对在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登记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在版权登记机构登记并获得《作品登记证书》的,每件给予一次性500元奖励。

  (7)长春新区对企业荣获中国专利奖金奖、优秀奖的发明专利,对第一专利权利单位分别按照20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荣获吉林省发明专利奖的,对第一专利权利单位按照2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8)长春新区对企业主持制定、修订国际标准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参与制定、修订(排名前三名)国际标准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企业主持制定、修订国家标准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参与制定、修订(排名前三名)国家标准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每户企业每年奖励上限不超过80万元。

  (9)长春新区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10)长春新区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科技型企业,且拥有独立研发机构,近3个会计年度的年研发费用总额占每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按照上年度研发费用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11)长春新区对新认定为省级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12)长春新区对新建公共技术平台、中试基地、开放性实验室,经认定后,按照投资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13)长春新区以企业为主发起设立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联盟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14)长春新区对企业通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新产品,并产生经济效益,有助于提升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项目,给予立项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5)长春新区对企业有自主研发机构,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开展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等重大科技攻关,促进产品更新、技术升级、工艺改进等,给予立项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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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新区科技局

  03

  政策来源

  《长春新区促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政策》(长新管规〔2019〕5号)

  1.10

  01

  政策内容

  吉林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平均担保费率下调至1.5%以内;其他融资性担保机构费率降低至2%以下,担保费率不超过1.5%的,依据政策予以奖补。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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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03

  政策来源

  《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市政发〔2018〕1号

  1.11

  01

  政策内容

  吉林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获得省用电奖补的“小巨人”企业、大型数据中心等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新兴产业企业等,吉林市财政在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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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发改委能源处

  03

  政策来源

  《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市政发〔2018〕1号

  1.12

  01

  政策内容

  吉林市对在区域股权市场挂牌实现交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新三板”挂牌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经吉林证监局辅导备案拟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上市前期奖补50万元;对成功上市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重组ST类公司上市的企业参照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给予奖补。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主要证券市场成功发行债券融资的企业给予适当奖补。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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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03

  政策来源

  《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吉市政发〔2018〕1号

  文章来源:吉青学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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